案情简介
自2017年起,外籍人士A与B伙同中国籍男子陈某对外宣称可以代办签证。通过从A到B再到陈某的路径,提供需要办理签证的外国人信息。最后由陈某出具虚假的商务邀请函,然后联系相关机构代办签证。A在其中赚取差价若干元每本。公诉机关指控认为,三人办理违法签证多达17本,均已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,情节严重。
办案经过
A家人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咨询并委托胡水清律师。受理本案后,胡律师积极寻找本地该语种最专业的同声翻译,反复会见了解案情,并与当地出入境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充分沟通。通过两轮开庭充分辩护,最终取得一个满意的判决结果。
判决结果
被告人A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(第一被告)
相关法律条文
出售出入境证件罪:犯本罪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