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水清律师主页
胡水清律师胡水清律师
139-5790-8326
留言咨询
胡水清律师亲办案例
醉驾189判决缓刑
来源:胡水清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11-22
浏览量:487

案情简介

A某饮酒后驾车碰撞其他车辆,导致双方车辆受损。A某驾车驾车逃逸,后被警方在其家中带走。经过抽血A体中血液酒精含量值为189mg/100mL,一应证据记录在案。

办案结果

在案件移送起诉前一周,A某委托胡水清律师代理辩护。最终,A某被判处:拘役二个月十五日,缓刑六个月。


以上内容由胡水清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胡水清律师咨询。
胡水清律师主任律师
帮助过26279好评数386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义乌市县前街100—108号
139-5790-8326
在线咨询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胡水清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7*********548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全国
  • 咨询电话:
    139-5790-8326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义乌市县前街100—108号